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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0人

2022-01-25  |  来源: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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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3年2月7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1年2月7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2月7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至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30,报名系统将于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30关闭。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大小为1M以下)。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笔试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留意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www.zsfy.gov.cn)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试(含笔试、面试等)、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试题目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将根据中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安排,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对象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委托第三方进行,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结果仅供本院参考。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我院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如出现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中山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报名人员关注广东省、中山市防控政策,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院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我院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60-8888068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4日

原标题: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sfy.gov.cn/Article/view/cateid/15184/id/46498.html

附件: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docx

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参考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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