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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笔试公告

2022-02-23  |  来源: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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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及中山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本次招聘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笔试时间:2022年3月5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中山市技师学院(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具体笔试考场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历史、人文、地理、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考生可提前打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笔试当天填写、签名后携带至考场交给工作人员。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在报名网站(www.qgsydw.com)、中山法院网(www.zsfy.gov.cn)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

原标题: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sfy.gov.cn/Article/view/cateid/15184/id/46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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