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1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为满足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工作职责
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工作职责: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裁判文书;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案件的诉讼引导、立案排期、诉讼材料的送达、协助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等其他审判执行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3年4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1年4月30日后出生);
7.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2022年5月5日下午18:00(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法官助理)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qq.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2)身份证(正反面);(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无可不提交);(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备案表》的PDF件(在学信网http://chsi.com.cn下载);(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在海珠法院官方网站、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另行补充材料。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单位、机关单位正式员工报考,无论在编、非编或试用期期间,均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扫描件。
公示网址:海珠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gzhzcourt.gov.cn/),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视疫情和报考人数等因素分批分次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笔试采取网上考试的方式。由我院出具试题,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系统进行考试。网上考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笔记本电脑(须有麦克风、摄像头等)、手机、网络等。最终考试配套设备,以通过资格初审后,电子邮件告知为准。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形式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4)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招考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