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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门市直单位校园招聘条件

202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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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共招64人,小编整理了相关报名条件供大家参考: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

1.2022年应届毕业的国内、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

2.在本公告发布当月,处于未就业状态的2020、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2017年以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

3.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内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该相近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毕业学校教务处出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考生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考生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22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含国外、境外留学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2年博士应届毕业生(含国外、境外留学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期限内未获得或者未通过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

5.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符合其他回避情形的,应予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7.2020、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2017年以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的,需承诺在本公告发布当月处于未就业状态。

8.所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其中工作经历年月首、尾要连续不得中断),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广东事考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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