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下半年深圳市龙岗区赴武汉/广州公开招聘教师58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深圳市龙岗区位于深圳东部中心区,是深圳行政、经济、教育大区,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工业百强区之首。龙岗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首批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深圳市唯一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区。当前,龙岗正抢抓“双区”建设、“双区”叠加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奋力打造新时代高水平教育强区。龙岗区将分批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正编教师。第二批招聘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下半年赴外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广州)》(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赴武汉、广州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和专业的有关要求
(1)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考生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的,可以选择两个学位之一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5)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2.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即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入职。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8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18:00,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2.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后,专家组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携身份证及报名材料参加相应考点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考点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报考之前批次已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批次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预筛选只是对报名情况的初步筛选,具体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是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武汉、广州2个考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待进一步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
2.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发布。
2.须提供的材料
请报考者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报名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按指定形式进行资格审查。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④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所有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龙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附件4)。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