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28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2022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及其他社会在职人员。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2022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应聘中学(含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应聘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岗位(学科)的,或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教师,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4)。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以及2020、2021届毕业生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但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种类与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且目前正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工作的,也可报考。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职称:社会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外)参加工作 时间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七)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其他要求:
1.参加应聘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2.参加应聘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如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必须为“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
3.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除外,不含2020、2021届毕业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颁发的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工作满五年的,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包含国家、省、市级相关奖励);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包含国家、省、市、区级相关奖励)。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4.参加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学科)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含2020、2021届毕业生),除需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企业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3年以上企事业工作经验。
5.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以学历学位证书上签署的日期为准,下同)应聘条件按照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执行。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应聘条件按照其他社会在职人员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8:30时-1月7日下午17:30时。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选择“顺德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栏”,点击进入后在网上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报名,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学校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等。
3.属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网络系统实时显示每个岗位(学科)的报名人数。在面试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可自行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报考两个岗位(学科),但不能在同一镇(街道)属学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各招聘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结合应聘人员发送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复审由应聘人员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学校负责核查。
(二)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一经组织初试,经招聘学校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经初试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少于1:5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依次递补;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该岗位不开考或递减岗位数。有组织条件的招聘学校可以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安排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复试,直接复试的岗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面试复试工作,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组织,镇(街道)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协调组织。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分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有权决定该岗位是否开考或减少岗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