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2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现职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的岗位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的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暂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后按对应所报岗位进行聘用。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523名,详见《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须符合《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2023年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应聘者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者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聘者所学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3)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不满45周岁。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满40周岁。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不满35周岁。
应聘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凭境外学历、学位报名且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报名时须出具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2.现职教师。
(1)报名时须在全日制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任职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职位代码为093-096、100、102、106的岗位须按《职位表》中的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4)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不满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不满45周岁)。
③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不满40周岁)。
3.《职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9:00时至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17:00时。每名考生只能选择《职位表》的1个职位(即只能应聘1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至2023年1月18日,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网上报名环节须应聘人员自行提交,若未提交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职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
4.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考试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9:00时至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17:00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没有进行确认的,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按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的顺序进行。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