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2月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2月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研究生毕业人员,且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2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2年2月5日之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本公告所有岗位要求考生取得《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23年2月5日10:00至2月15日18:00登陆http://www.szkscp.com.cn,选择“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合格线由南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南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具体要求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