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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人公告

2023-02-08  |  来源: 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名。详见《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青年人才+20231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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