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广宁县2023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工作方案》,我县定于2023年3月16- 17日到肇庆学院设点招聘教职员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共160名,详见《广宁县2023年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校医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护理等专业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校医除外)。
5.2021年、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含)以上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2:30-5:00
2.现场报名地点:肇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4.面谈、签约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谈、签约。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到招聘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宁县2023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校医除外)。
5.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按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考生。
(三)资格审核及确定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1.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2.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考生可前往现场查看或扫描现场二维码自行查询。
(四)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中小学体育、美术和音乐学科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实行笔试(含幼儿园体育、美术、音乐、舞蹈)。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技能,需考生自行携带相应工具。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并设最低分数线。
(五)面谈和签约
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中按各科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谈人员、选岗顺序,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签约有关事宜。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下一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是否作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1.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应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面谈现场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形的,取消报名者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六、其他
(一)现场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选岗。如遇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二)本次招聘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有权立即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广宁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且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申请调离教育系统及县外调动。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58-8618002)、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3年3月7日
原文标题:广宁县2023年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职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dgn.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819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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