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2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地点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248名,其中:中小学230名,幼儿园18名。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职位:2023年毕业生,即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幼儿园教师职位: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即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说明:1.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设考点。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中小学教师(2023年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符合应聘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雅思7分、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不作要求。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5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2.幼儿园教师(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职称,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说明: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版。
2.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09:00至2023年3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3月29日)。
四、考试流程
考试流程:网上考试确认—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及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
(一)网上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时至2023年3月31日17: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6日12: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考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8日或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免笔试人员,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