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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3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2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俄语教师、法语教师、西班牙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汽车专业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中职物流专业教师岗位除外):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本科阶段所修学的专业均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②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证书,同时曾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包括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等)组织的教学、教学论文、教学演讲等教学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以上比赛仅限个人获奖,不含二人及以上团体获奖)。

  报考俄语教师、法语教师、西班牙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汽车专业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中职物流专业教师的人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且报名时在学校任教。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招聘,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科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中科学教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均可;报考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物流专业教师、汽车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起—2023年4月7日17:00止

  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于2023年4月15—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所有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报名人数>1:10的岗位 现场小组讨论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报名人数≤1:10的岗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4.音乐教师岗位考察考生指定曲目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能力以及特长展示2项内容,考试时长共6分钟,考场提供电钢琴,其他器乐请自行携带,考试不提供播放伴奏。体育教师岗位考察考生队形队列以及个人运动技能特长展示2项内容,考生特长展示须自带所需展示器材,考试时长共5分钟。美术教师岗位考察考生现场命题创作1项内容(具体创作形式、体裁不限),考试时长共90分钟,考生须自备所需全部器材(如:画板、笔、纸、墨等),不能携带和使用印章。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广东事考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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