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共278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3.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详见附件2);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它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四、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小程序二维码将于2023年4月24日添加至本公告附件4中)。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其他证明或加分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