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清远市清城区赴湖南师范大学及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即199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业要求
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学历学位要求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及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1.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报考程序和时间
本次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形式。
(一)网上报名
1.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8:30至2023年5月9日17:30。
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cjyfhuzp2023/
2.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8:30至2023年5月13日17:30。
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cjyfhuazp2023/
注意事项:按照招聘时间节点,前面场次未完成招聘的岗位,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请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就近参加招聘会,及时关注并遵守现场报考区域进入校园有关要求,合理规划报考安排。(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有可能变更,若有变更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湖南师大桃子湖文创产业园A2-5栋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二里半校区)。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
(1)考生须于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批)报名表》(附件1),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证件相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师范生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处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有),以及获得院校级及以上的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若有)。
(3)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考生自行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属书面证明的材料交原件)。
网上报名后考生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一场高校招聘,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4.如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5),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