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具体岗位的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4.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广东才汇网(网址: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5)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7)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