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作为民航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家队、主力军、主基地,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我国民航专业门类最全、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在东南亚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为我国民航强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空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校成立于1980年,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民航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深化共建学校,支持学校创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2019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有3个校区,现有在校生1.3万余人。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共9个,招聘人数19名,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或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或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条件,并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生成《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与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8月28日通过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结合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我校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3年8月31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审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