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为进一步满足市直幼儿园办学的需求,肇庆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和肇庆市商业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肇庆市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肇庆中学附属幼儿园和肇庆市商业幼儿园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设置岗位4个,拟招聘23人。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包括:
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③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人员)。
具体岗位条件查看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8月3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10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46.213.198: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填报个人资料并可下载)、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各类比赛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如有)。
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上材料入围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
4.其他要求
(1)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需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办理聘用公示前取得并填写承诺书(资格审核现场提供)。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