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大湾区面积的五分之一。下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常住人口606.6万人。
惠州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坚定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生命健康“2+1”现代产业集群。2022年,实现年度地区生产总值5401.2亿元,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1。工业总产值在2021年破万亿,在跻身广东省第五个“万亿工业大市”的基础上,去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11122.22亿元,同比增长10.1%。多项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实施、业务指导、教学质量管理、教师教研活动和培训、学生学科实践(含竞赛)、地方课程、教材教学资源的开发研究等工作。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惠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惠州市教师发展中心)17名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下,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应为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初审→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者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获聘人员为惠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研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注意:因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研员若应聘到单位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三)签订在惠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发布笔试考试通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00:00时至8月16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即8月16日24:00时前),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出现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现场验证中需提交)。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告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同时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聘者在考试前登录“‘惠’聚优才——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笔试、资格验证需验原件)。
六、考试流程及相关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所有应聘者均需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除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外,教研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教学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体育、音乐、美术等3个教研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分别如下:
①体育、音乐等2个教研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教研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中,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画板、炭笔、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2.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所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3.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