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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市武江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9人公告

2023-08-18  |  来源: 武江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武江区田家炳小学、韶关市武江区镇泰小学、韶关市武江区华泰小学、韶关市武江区御龙湾小学、韶关市武江区朝阳小学、韶关市武江区芙蓉第一小学、韶关市武江区东岗保利小学、韶关市风烈小学、韶关市风度小学、韶关市第九中学等武江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中小学教师及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报名人员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24日—2005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国(境)外就读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二)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韶关市武江区2023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聘用人员,经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青年人才”后,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网站(https://www.sydwzk.cn/gdsgwjqeduzp2023)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在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请致电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8,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0751-8619689。

  (三)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9时起至9月12日下午5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在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必须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2023年8月24日截止),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9月21日-22日上午12时前)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六楼610办公室(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是否具有报名资格。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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