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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54人公告

2023-11-14  |  来源: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4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7.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8.报考人员年龄要求:本科学士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其中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为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2023年11月25日为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本人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5日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处报到。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指定对应岗位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现场报名:请带齐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南区田径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5:0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纸质版文件请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现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研究生学段和本科学段具有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7)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

  (9)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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