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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62人公告

2023-11-17  |  来源: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天河区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于2023年11-12月在北京、武汉设置考点公开招聘162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天河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62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4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符合应聘岗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考生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未列明培养方向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培养证明。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22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2日(含)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正在处分期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北京考点和武汉考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22日9 :00 至2023年11月28日17 :00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须知:

  (1)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相关信息。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宣讲。现场资格审查前举行宣讲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1)北京考点: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101室;

  (2)武汉考点: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如下:

  (1)北京考点: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00—17:00)及30日(8:30—11:30,14:00—17:00),北京北邮锦江酒店(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2)武汉考点: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00—17:00)及30日(8:30—11:30,14:00—17: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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