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2023年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招聘教师39人公告

2023-11-16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9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高中学历教育。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学校占地104.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各教育教学场馆:教室配备空调、智慧教学平台;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含50米标准泳池和25米训练池各1个、篮排球馆1个、篮球训练场2个、羽毛球训练场4个、乒乓球训练场16个、体操运动场4个);图书馆1栋,其中配有阅览室、自习室、社团活动室、音乐训练室;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宿舍内配备空调、太阳能热水器、实木家具等;还配有教师餐厅和地下停车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http://www.stjzhwxx.net/)、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tjzhwxxbgs2@163.com,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2.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本人简历,主要包括获奖情况等;如有其他相关荣誉及业绩材料(提供主要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6)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3. 资格初审

  汕头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3年11月29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4.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11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0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按要求参加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未按时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广东事考帮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