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3年下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6个,招聘人员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开平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开平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式、对象及范围
分为“直接面试”和“笔试+面试”两类开展。具体如下:
(一)“直接面试”类岗位招聘1人
面向具有中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按2016年8月过渡后名称)开平市以外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笔试+面试”类岗位招聘23人
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岗位表中列为不限的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等三类。
1.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3年12月1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1、2022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2)2021、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事实劳动关系等方式,对应聘者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2月14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3.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招聘。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5年12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应聘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曾在我市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未满2年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岗位已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3.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4.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四)其他
1.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须以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有关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有关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考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若已申请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但未取得证书,凭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凭相应层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的证书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本次招聘对部分岗位招聘对象有相应要求。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副高级)以上职称(按2016年8月过渡后名称)的开平市以外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考生,要提供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证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以及符合报名资格规定的相关证书。
4.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非在职)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秘书工作的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8.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开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五、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开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kaiping.gov.cn/kpsjyjzww/wzsy/index.html)或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aiping.gov.cn/kpsrlzyhshbzj/index.html)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00至12月20日16: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开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kaiping.gov.cn/kpsjyjzww/wzsy/index.html)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98)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以上网站-->阅读招聘公告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报名平台-->选定相应岗位-->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100KB)-->网上填表(简体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确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