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7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78名。岗位需求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4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浈江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在编在职人员近两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9.近三年在浈江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上级认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查询报名系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8:30至2024年3月31日下午17:3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有效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社会人员需提供:①《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⑤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3.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公办教师+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浈江区公办教师+B2024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按材料顺序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5.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四)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2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4年4月2日下午17:3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报名审核通过。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证件。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后续各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前到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提交),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