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在广州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2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港澳居民登录报名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若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
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未列明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培养证明。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1)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2024年毕业生,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单;(3)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6.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2024年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3日(含)后出生),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日(含)后出生)。(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3日(含)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已参加《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并进入体检环节的2024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基本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2024年4月10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