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86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