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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92人

2022-06-04  |  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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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7日期间出生)。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详见附件1)。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有“兴宁籍”要求的岗位,应为兴宁市生源(籍贯),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兴宁市,或已在兴宁市缴交社保的人员(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不受岗位户籍条件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l.com/gdxnrsjzp2022/(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需求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4),注册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并注意保存登录账号和密码。

(三)报名确认:报考者请于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网上确认操作方法: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报考记录-确认参加笔试。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7月11日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附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2年6月30日-7月1日带证书原件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7、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8、各岗位笔试参考人数除卫生类岗位外,其余岗位需按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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