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集中公开招聘7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河源市预防保健中心)成立于1989年6月,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处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河源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无偿献血,血液采集、检验、分离,临床用血供应,血液储存质量控制等工作。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于2014年经河源市政府批准设立,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300张。2015年经批准加挂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预防,心理卫生,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精神卫生危险因素和常见精神障碍的发生、分布和发展规律监测,以及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7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河源市中心血站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财政核拨工资政策及相关待遇;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员额制管理人员,执行财政核补工资政策及相关待遇。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须双面打印),并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2张(相关证件、证书仅收取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如服务基层项目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加分。
3.本公告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学历和学位、资格条件、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有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相应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单位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
6.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岗位严格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对象比例、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面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命题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面试对象比例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八、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及咨询、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41916(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进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须做好防控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考生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以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前7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考生须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6日
原文标题:河源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eyuan.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520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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