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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市揭西县集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人公告

2023-03-09  |  来源: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2023年我县计划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揭西县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6.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中共揭西县委组织部、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揭西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iexi.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考者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8:00至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由报考者本人携带现场资格确认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不经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者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确认要求

  (1)提供《2023年揭西县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在《报名表》后面。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和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⑥中共党员证明(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具体模板见附件3;

  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时应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勾选加分政策项目,凡未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填写勾选加分项目的,不予加分。

  (5)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者应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应的招聘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代码,报考跨专业岗位类别无效。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按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依据。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6)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报名资格确认结果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3日至14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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