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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4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7月2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见附件3、4)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7月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7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报名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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