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东省财政厅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该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及广东省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执行政府公物仓管理规章制度;承担省级执法部门涉案和罚没财物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商检、评估、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工作;承担对市、县(市、区)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的相关协调、培训等工作;负责政府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完成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该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财政运行监控平台建设管理,参与制定业务范围和监控规则,收集分析相关资料,提出信息预警。
二、招聘岗位
广东省财政厅所属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运行监控中心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09:00至8月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核结果。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5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2:00。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