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扎实推进韶关人才入县下乡十条措施,全面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集聚重点领域精英人才,以高质量人才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人,其中“青年人才”23人,“紧缺人才”1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乐昌简介
乐昌市地处南岭山脉南麓,毗邻湖南,是珠三角辐射内地和内陆各省区进入广东的“桥头堡”,素有“广东北大门”之称。因南越王赵佗曾在此筑“赵佗城”,故有“千年佗城”之美誉。唐朝著名诗人韩愈曾以“岭南清淑之气,自昌而始”的诗句来赞美乐昌清秀的山水风光。乐昌全市总面积2419平方公里,下辖19个镇(街道、办事处),京广铁路、武广高铁、京港澳高速、乐广高速、省道248线纵贯境内,到广州仅需1小时,到长沙1.5小时,距离韶关丹霞机场仅16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0.64%,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优势得天独厚,张溪香芋、北乡马蹄、沿溪山白毛尖茶、九峰柰李、廊田香米等特色产品声名远播。
二、公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一)“青年人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国内或国(境)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8人,其中,“青年人才”23人(教育教学类2人、医疗卫生类12人、宣传文化类2人、产业科技类4人、经营管理类3人),“紧缺人才”15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等详见《乐昌市2023年第二批“青年人才”暨“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类、宣传文化类“青年人才”及“紧缺人才”岗位(A01-A10,B01-B09)聘用人员列为乐昌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产业科技类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人才”岗位(A11-A15)聘用人员为民营企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商议确定薪酬待遇。
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经上级认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一)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二)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六)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9日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sglczp2023,根据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
(三)报名审核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学习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一致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未在系统报名阶段申报加分事项的,不予加分。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