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个,均为市局事业单位,合计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名,面向社会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和相对应的学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等,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考生所学专业不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深圳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凡因考生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岗位,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30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3年毕业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三)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http://101.201.83.155:66/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00至10月11日17:00。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3.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在确认报考岗位前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所提交信息,一旦确认报名成功,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修改任何个人信息。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深圳市税务局负责。审查时间为报名之日起第2日上午8:00至报名结束后2日。招聘机关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如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允许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5,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局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深圳市税务局负责解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0755—83878491,并在报名期间的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