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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388人公告

2023-10-08  |  来源: 揭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的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含本级基数,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博(硕)士研究生388名,有关要求见《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二)补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12万元(每月2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发放,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2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粤东西北地区博士专项生活补贴,一般每人20万元(分3年逐年发放)。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市给予每人租房补助最高6万元(每月1000元,按实际租住月数发放,最长可享受5年)、购房补助10万元(工作满5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

  (三)保障服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单位性质、身份状况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推荐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入托,由辖区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服务。新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还可同时享受省、市其他有关人才政策待遇。根据《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经聘用即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相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核”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9:00至17日16:00

  2、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3年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批次,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填报岗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

  (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相关证明等)。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核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作出审核意见,审核工作将10月11日开始,10月18日前完成。

  5、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6、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5: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8、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一般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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