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附件《2023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及相应学士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2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s://www.sydwzk.cn/gdmmgxqzp2023,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实时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
5.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317室,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