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广东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韶关南雄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通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南雄市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公告》及《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要求,划定南雄市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二、资格复审对象
南雄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即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按照《公告》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办公楼7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51-3837567。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双面打印)、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仅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提供)、笔试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专业技术类岗位的,按照招聘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报考岗位招聘对象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五、资格复审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的内容。
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报考指南规定执行,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指定补充复审资料日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如出现递补入围面试、进入资格复审情况的,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按照《公告》要求,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目前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证明或高等院校学习成绩单,并提供一份亲笔签名的承诺书。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3.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报考的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4.按照《公告》要求,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考生已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须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核意见”栏或“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7.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六、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面试及后续招聘程序的相关通知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公布。请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近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可咨询0751-3837567(南雄市人社局)。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南雄市事业单位笔试 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633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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