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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揭阳揭西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人公告

2022-10-12  |  来源: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我县卫生强县和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十一届县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二届第35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制订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2022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20名,其中实行免笔试岗位50名,实行笔试+面试岗位7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招聘对象: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要求。其中限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户籍的岗位:揭西县户籍或揭西县户籍生源可以报考;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配偶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县,其子女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

  6.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医生类取得主治(主管)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和报考镇招镇管村用医生岗位(岗位代码:400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三年在医师资格考试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的人员;

  4.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

  5.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或违约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其中免笔试岗位采取免笔试,经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岗位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西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iexi.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安全进行,根据《广东省 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第二版)》(粤人社函〔2022〕283 号)的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

  参与线下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人员、考生需提前7天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持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活动。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相关工作。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含资格审核、体检前,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线下招聘活动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线下招聘活动。

  不得参加线下招聘活动情况的考生: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④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⑤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⑥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⑦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⑧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考生应做到有序进入现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所有人员在进入线下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若考生不能满足进入线下公开招聘场所条件而错过本次招聘的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线下招聘活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适时调整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0月31日上午8:00至2022年11月2日下午17:3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结果为“资料不齐”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补充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要求:

  (1)登录报名系统并设置密码(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户口证明扫描件;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扫描件;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在揭西户籍的户口本及父子(女)、母子(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考岗位不限户籍的无需提供。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

  ⑥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上传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扫描件;

  ⑦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的扫描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⑧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的扫描件。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时应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书和合同。凡未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填写加分事项且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和合同的,不予加分。

  (5)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者应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应的招聘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代码,报考跨专业岗位类别无效。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6)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9)报名审核结果直接在报名系统里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 10日至11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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