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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浮市云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2人公告

2022-11-02  |  来源: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云安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安区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心是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发放工资福利待遇。

  云安区人民医院、云安区中医院是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区财政差额补助。

  云安区各镇卫生院,是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财政统筹保障发放基本工资。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界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 2020年和2021年云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20年、2021年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现为云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或曾在云安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在2017年及以后被辞退或擅自离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及报考指南(详见附件6)。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

  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七楼人事和宣传科教股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云安区卫健局七楼

  咨询电话:0766-8638266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张双面打印,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1份);

  5.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6.报考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7.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8.报考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1份;

  10.报考岗位中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者其他佐证材料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1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岗位要求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的均需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招聘岗位工作的对应专业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工作专业要求的,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原件,须本人签名);

  7.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笔试+面试”岗位的,可申请笔试成绩加分(其中报考县、镇(街)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填写报名资料时在备注栏注明基层服务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由本人现场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名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或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如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审原件,交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按本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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