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缓解人才紧缺情况,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具体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资格条件中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须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报考人员年龄规定如下(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招聘管理岗位人员,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7.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或“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书或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岗位的考生,如从聘用起1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8.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9.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10.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年限时间均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人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录用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4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
(2)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3)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xwzx/tzgg/);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结束后3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至1月9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4.报名时需准备的个人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或“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书或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进行报考。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生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关于单位级别等级的证明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6.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笔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xwzx/tzgg/)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