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我市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国(境)外院校招聘146名编制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简介》(附件1-1至1-5)。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023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表,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网上报名:2023年5月15日8:00时至5月19日17:00时,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gzswjw.zhaopin.com进行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3年5月20日9:00时至2023年5月24日17:00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查询初步审核结果。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通过初步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5月21日9:00时至2023年5月25日17:00时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可以补充修改报名材料。2023年5月26日17:00时以后,不能再补充修改报名材料。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3.报名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内院校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推荐表或无就业推荐表的,可提供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3)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报名时,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务。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前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7日9:00时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试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6.报名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1日9:00时至6月3日17:00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试确认的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0日举行,考点设在广州市,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上为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限定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及招聘专业列入《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目录》(2022)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免笔试且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不参加笔试,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