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对象
(一)招聘职位。番禺区中心医院等28个单位招聘180个岗位共250人。招聘单位简介、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2023年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按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相关要求执行。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另行规定的,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三)符合《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须与报考学历专业一致)、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研究生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学历证书注明的研究方向选择对应的专业报考,学历证书未注明培养方向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培养研究方向证明;全科医学研究生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对应的全科医师岗位专业。
(四)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等相关证书(其中,2023年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0月12日(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8年10月12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 19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2)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上传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指定单位级别等级或从事指定工作经历的,应同时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需明确该级别等级获得时间)和从事指定工作的证明。
(3)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年度完成规培可先签署承诺书上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研究方向证明等。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3.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在公开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3年10月20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名。
2.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延长岗位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的招聘岗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仍达不到1:2的,按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开考。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3.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笔试设临床类、影像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中医类、检验类、药学类、护理类、综合知识测试等9个科目。卫生系列科目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申论。各招聘岗位根据岗位分类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具体笔试科目见《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