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潮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潮州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22年,公立非营利性三甲综合医院,是潮州地区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和重要基地,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第二批重点建设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获得国家卫生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本部占地面积近23亩,编床位800张,可开放床位约917张。2017年起,医院响应潮州市委、市政府“城市东扩”规划,积极推进潮州市中心医院易地新建项目,推动区域医疗服务辐射中心向东延伸。新院区选址韩东新城,占地面积163亩,首期占地面积120亩,设置病床1000张,日门诊量3000人次,停车位1000个。项目首期已完成建设及验收,计划2023年底前启动搬迁。新院项目二期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投资14.7亿,设置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与综合区,建成后,新院项目首、二期总设置住院病床3000张,停车位3600个,按地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将从区域、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配套上满足医疗急救、教学科研、疾控公卫等保障条件,更好地服务潮州市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潮州市中心医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潮州市中心医院2023年12月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年龄条件:岗位代码为202312和202313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8年1月3日-2006年1月2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18-45周岁(即1978年1月3日-2006年1月2日);
8.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9日下午5:00。
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rsk3105@163.com(考生咨询电话:0768-225501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纸质版文件请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4)毕业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PDF格式);
(5)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证书并出具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PDF格式);
(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格式)。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