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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门鹤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广东省鹤山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广东省鹤山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4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鹤山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1月8日,下同)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五)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计算;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书,不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等证书。

  3.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6)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年龄要求:应聘者的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1月8日)为截止时间。(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8日(不含当日)之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rlzyhshbz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具体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00时至1月12日16:00时。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应聘者登录“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heshan.gov.cn/)或“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rlzyhshbzj/)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负完全责任,具体流程如下: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建议下载保存)。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清晰且真实,以免影响系统审核。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港澳居民必须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还须填写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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