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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门台山市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7人

2024-05-08  |  来源: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4年台山市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台山市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台山市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市卫健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wsjkj/index.html)和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5月12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应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6)历年省专项招聘、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tsmedzp2024,下同)。

  应聘者在注册前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负完全责任。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网站-->注册用户-->填写简历-->上传照片(近期彩色一寸照片(适合jpg、jpeg、png格式,照片文件适合20kb到100kb)-->选择岗位报名-->上传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确定报名-->人工审核确认报名结果-->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完成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清晰完整且易于辨认,便于资格审核。

  (二)应聘者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学生证。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始审核,审核结果分三种,分别是:

  (1)审核不同意。应聘者不允许再次报考该岗位。

  温馨提示:审核结果为【审核不同意】时,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2)资料不齐。应聘者通过报名系统“报考记录”页面,点击【修改报考资料】进行修改资料并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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