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3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总岗位共236个(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岗位(118名,详见附件1-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1年8月3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
3.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的非广东省户籍、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暂缓就业期限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B类岗位(118名,详见附件1-2),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截至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连续2学年以上(含2学年)中小学教学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2.符合《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的在岗临聘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经学校推荐,可以报考。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且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在岗教师。
二、组织程序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岗位设置→2.发布公告→3.网络报名→4.资格审核→5.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6.网上打印《准考证》→7.组织考试(笔试→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公告→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8.组织体检→9.审档考察→10.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0点至2021年6月4日24点,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点击进入:2021年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6.2-6.4)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网上要求报名,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审核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超过报名时间或报名信息不合格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不再提供补交或修改机会。
3.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19
4.符合《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政策的报考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学校推荐证明;符合“三支一扶”的考生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符合惠州区域服役的军属配偶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提供《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网上报名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及时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审核
由区宣教局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年龄、政策加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