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2021年8月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57人

2021-08-04  |  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导读】2021年8月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5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事业单位交流群:833107249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8月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龙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9年8月9日(博士可放宽到2016年8月9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择业期毕业生。

⑤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广东事考帮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