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揭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对象。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2021年揭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60人,小编带你了解本次招聘公开遴选公务员主要报考对象有哪些?
(一)遴选对象
1.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除外);
4.报考正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揭阳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