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吴川市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35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吴川市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吴川市基本情况。吴川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鉴江平原上,像镶嵌在祖国南海之滨的一颗美丽的明珠。全市总面积877.1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4.3万人,常住人口91.06万人,下辖15个镇(街道)、196个行政村(社区)。吴川滨江临海、气候宜人,是具有江海文化特色的“三宜”(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鼎龙湾国际海洋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吉兆湾省级旅游度假区,是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沈海高速、汕湛高速、国道228线、深湛高铁、广湛高铁(在建)等纵横全境,湛江吴川国际机场顺利通航,拉近吴川与世界的距离。吴川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历代人才辈出,闻名遐迩。著名的有粤西唯一的状元林召棠、首任驻美大使陈兰彬、民国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爱国将军张炎等。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快速发展,2021年实现生产总值304亿元,打造了一批亮丽的城市名片:中国建筑装饰之乡、中国羽绒之乡、中国塑料鞋之乡、中国体育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月饼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魅力新农村十佳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吴川月饼”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名录,“吴川三绝”(飘色、泥塑、花桥)享誉海内外。
(二)吴川市教育基本情况。全市现有中小学共19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133个,幼儿园293所。中小学在校学生154815人,幼儿园(班)人数41879人。全市教职工总数15052人,其中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8831人,公办幼儿园教师204人。吴川教育先后实施了“改薄”、“创强”、“创均”、“创现”工程,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信息化带动、管理强教和科研兴教三大战略,实现了教育质量增长方式的历史性转变,教育质量连续多年居湛江各县市前列。
二、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吴川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及工作人员共35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见《吴川市教育类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其中报考中学教师类岗位需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2022年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报考幼儿园幼儿教育岗位及校医岗位的学历可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专科学历。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专业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2.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不按时取得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02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规定“先上岗、再考证”的要求,报考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成绩单)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成绩单)。聘用后在一年期限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