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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招聘10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幼儿教师和财务人员共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33个岗位,共10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69名,幼儿园园长4名、副园长9名、幼儿教师23名和财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A-D类)》。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A-D类)》,其中应届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报名首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首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

  3、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广东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财务人员岗位除外);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以上两类均须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大学专科、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在聘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副园长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D05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详见岗位表)。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须具备5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聘用在园长岗位1年及以上或副园长岗位2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幼儿园副园长岗位须具备3年及以上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现聘用在副园长岗位1年及以上或担任幼儿园教学骨干教师1年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小学教师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一类标准执行、幼儿园所有岗位按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二类标准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3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hjjszp2023/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1天内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3.考生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核者须于2023年7月7日9:00起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广东事考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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