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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赴外招聘教师2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发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分别在北京、长春、西安、武汉等四地现场设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21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12名,分别在北京、长春、西安、武汉等四地现场设点招聘,其中,北京设点招聘65名,长春设点招聘41名,西安设点招聘47名,武汉设点招聘59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4)。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应聘人员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水平证书等,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增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址:http:// baokao.gzxiaopao.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0日上午9时至12月15日下午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报名要求

  1.同一个设点或本次招聘岗位同时考试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应聘人员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3.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4.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的相关信息。

  (四)现场宣讲和考试确认

  网络报名成功的,本人参加设点现场宣讲,并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考试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现场考试确认。

  1.现场宣讲。联系设点城市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内容包括招聘宣传、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未进行网络报名的,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并按规定网络报名和现场考试确认。

  部分高校宣讲会时间和地点:

  (1)北京设点

  ①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12月14日上午9:30-11:30,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101。

  ②首都师范大学宣讲会:12月14日下午14:30-16:30,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

  ③北京外国语大学宣讲会: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00-11:30,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413。

  (2)长春设点

  ①东北师范大学宣讲会:12月13日上午10:00-11:30,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

  ②吉林大学宣讲会:12月14日上午9:30-11:30,吉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3)西安设点

  ①西北大学宣讲会:12月14日上午10:00-12:00,西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②陕西师范大学宣讲会:12月14日下午15:00-17: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

  (4)武汉设点

  ①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12月13日下午14:30-16:3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

  ②湖北大学宣讲会:12月14日上午9:30-11:30,湖北大学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星火厅。

  最终地点安排以各校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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